2012年1月11日星期三

看得到,吃不到

新婚租屋補貼申請到資格了
但是…礙於房東害怕被國稅局查到有租金收入就會課他稅
所以,我沒辦法補上最後的資料----租賃契約和建物謄本…
因此,雖然有資格,卻看得到吃不到…Orz

事與願違的事又添一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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